国知局:支持律所专利代理放宽专考资格
国知局:支持律所专利代理放宽专考资格
国家知识产权局2017年4月印发《专利代理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亮点太多停不下来:
1.支持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
2.放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3.完善企事业单位专代资格人员执业经历认定的实施机制;
4.探索个人事务所制度试点;
5.探索建立预备执业制度;
6.全行业年营业收入已超过150亿元;
7.推动专利代理人担任律师事务所特别合伙人试点工作;
8.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和合伙人的条件限制;
9.建立专利代理质量投诉平台;
10.严厉打击利用非正常申请套取资助的行为;
11.研究建立专利代理人职业能力评价和分级制度;
12.研究制定专利代理互联网服务规范;
13.推动鼓励高等院校开设专利实务课程;
14.推动完成专利代理条例、管理办法、惩戒规则等修订;
15.深化专代行业协会社会化、市场化改革;
......
国知发法字〔2017〕13号
关于印发专利代理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
现将《专利代理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7年2月27日
《专利代理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动专利代理行业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发展,扩大行业规模,提升行业综合服务能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伴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专利代理行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基本实现《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2009年—2015年)》中提出的各项目标要求,有效融入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各环节,总体满足创新主体需求,保障了专利制度的良好运行,有力推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的建设。
行业规模逐渐壮大。截至2015年底,全国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数超过2.7万人,执业专利代理人超过1.2万人,分别较2008年增长211%和149%,行业从业人员近10万人,全国专利代理机构数量达到1256家,办事机构超过600家。涌现出一批熟悉法律、精通外语的复合型人才,以及一批具备一定规模、服务能力强、信誉良好和效益显著的专利代理机构。培养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38人、行业高层次人才190人,社会第三方评价的星级专利代理人393人,星级专利代理机构169家。全行业年营业收入超过150亿元。
服务能力不断提升。随着我国专利申请量持续增长,专利申请代理量同步增长,全国专利申请平均代理率稳定在63%左右;专利申请、复审以及无效代理等核心业务的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创新主体对专利代理服务的满意度评价逐年提高;维权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取得诉讼资格的专利代理人超过1600人;国际化服务能力逐步增强,开展PCT申请代理业务的专利代理机构数量超过700家;服务领域逐渐拓展,能够提供专利分析和预警等服务的专利代理机构数量不断增加。
行业运行体系更趋健全。专利代理相关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逐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深化,行业监管方式实现转变;行业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诚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行业自律作用日趋明显;考试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报考条件更趋合理,考试模式不断创新;行业培训机制不断完善,力度持续加大,实现对执业专利代理人的实务技能全员轮训。
专利代理行业已经基本实现专业化、规范化和市场化,服务科技创新的作用显著提升,但是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科学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从业人员和机构规模与专利事业发展速度不相适应;服务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不能全面满足创新主体的多样化需求,服务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人才结构不够合理,国际型和复合型高端人才仍然缺乏;行业监管机制仍需完善,行业自律亟待加强,违法违规经营现象仍然存在。
伴随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科技创新作为提高社会生产力、提升国际竞争力、增强综合国力、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支撑,逐步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知识产权作为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将迎来重大战略机遇,创新主体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过程中对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的需求更为迫切。面对新形势,加快发展专利代理行业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必然要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推动专利代理行业科学发展,增强服务经济科技发展的水平,紧紧围绕创新型国家建设主线,以增强行业专业服务能力为核心,切实做到规模扩大和能力提升相协调、总体布局与重点发展相统筹、充分竞争与规范经营相统一,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聚焦行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改革拓展发展新空间,培育发展新优势,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鼓励支持服务模式创新,推动服务转型升级,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服务创新的体制机制。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更好履行政府在制度建设、政策引导、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着力构建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行业服务资源和创新主体需求有效匹配,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加强统筹,分类指导。加大行业管理工作统筹力度,引导服务资源合理布局,保障重点战略、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的服务供给。强化服务需求导向,按照区域分布、服务模式、机构规模等对行业发展进行科学分类指导。
优化服务,提升质量。加强服务规范化建设,提升全行业服务理念,强化责任意识。确立质量为先的行业发展方向,不断优化服务类型和结构,着力提升核心业务服务水平,增强行业整体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专利代理行业形成规模适宜、结构合理、能力全面的人才队伍,行业资源分布合理,服务领域和服务水平满足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市场运行体系较为完备,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成为服务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
——行业规模稳步扩大,人才素质全面提高。在行业人才建设上取得质和量的突破,人才培养体系呈现立体化,各种类型专业人才储备良好,高端人才队伍初具规模。力争到2020年,全国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数量达到6万人,执业专利代理人达到2.5万人,行业从业人员达到15万人,着力培养100名行业领军人才,300名行业高层次人才,1000名国际型专利代理人;全国专利代理机构超过2000家,知名品牌机构数量超过100家。
——行业结构更加合理,发展模式呈现多元化。行业结构与国家经济科技发展方向以及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需求相适应,行业服务资源分布与地区科技创新水平相匹配,实现围绕重点地区和重点产业的科学集聚。行业发展模式多样,不同规模专利代理机构协调发展,形成有特色的服务新模式。
——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国际化水平显著增强。服务质量稳步提高,服务领域逐步拓宽,服务和管理信息化水平整体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力争到2020年,开展向国外申请专利业务的专利代理机构数量超过1000家,开设海外办事机构的专利代理机构数量超过100家;全行业年营业收入超过300亿元。
——行业环境进一步优化,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行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行业法律制度日臻完备,信用体系逐步健全,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有机结合。行业人才有序流动,公平竞争充分体现,形成统一透明和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服务规范广泛实施,服务评价体系运行良好,力争到2020年,符合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的专利代理机构数量超过300家。行业协会服务能力大幅增强,社会影响力逐步显著。
三、重点工作
(一)深化制度改革。
1.推动机构发展模式改革。扩大专利代理领域开放程度,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和合伙人的条件限制。积极拓展执业形式,探索个人事务所制度试点。支持专利代理机构采取业务合作、战略联盟等形式,与律师事务所、信息技术公司、金融机构等合作提供全方位服务。改革执业管理制度,完善专利代理机构合并、分立、组织形式变更和退出机制。
2.探索完善执业制度。开展专利代理人执业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善企事业单位中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执业经历认定的实施机制,探索建立预备执业制度。支持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推动专利代理人担任律师事务所特别合伙人试点工作。探索专利代理人和律师的职业融合。
3.深化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改革完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制度,放宽报考条件,扩大考点覆盖范围,创新考试模式,完善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开展考试质量评价,优化考试服务,提升考试制度效能,吸引德才兼备、知识结构合理、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人才进入行业。
(二)升级服务水平。
1.提升核心业务服务质量。开展针对专利申请、复审、无效代理等核心业务的质量提升工程。结合专利申请质量监测工作,针对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理质量构建反馈、评价、约谈、惩戒机制。对于提供优质服务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加大鼓励和宣传力度。加大核心业务的培训力度,提升专利代理人的服务能力。
专栏1 核心业务质量提升工程 |
完善多方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建立专利代理质量投诉平台,畅通专利代理外部质量反馈渠道。动态监测全国专利申请质量,重点加大对专利代理机构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特别是明显编造的专利申请的监控力度,及时向地方反馈专利申请质量相关信息。严厉打击利用非正常申请套取资助的行为。开展优秀专利申请文件评选活动。 建立常态化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考核和评价制度,优化包含资深专利代理人、专利审查员、企业专利工作者、律师和法官的师资队伍结构,分层次设计培训课程。加强专利代理机构与专利审查部门之间的研讨交流。加强对专利代理人助理、流程管理人员等辅助人员的培训。 |
2.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提升在司法诉讼、行政执法、调解仲裁等专利纠纷解决程序中的专业服务能力,进一步发挥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在专利保护中的作用。鼓励专利代理人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加大对诉讼代理人的培养,提升诉讼业务水平。支持专利代理机构有效利用专利信息资源和数据库,提升专利检索、分析和预警以及为创新主体制定专利战略布局等专业能力。增强为创新主体提供专利运营服务的能力,支持专利代理机构开展专利许可和转让、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评议等服务。引导专利代理机构为企业并购、融资、上市等经济活动提供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鼓励专利代理机构与金融服务机构合作开展专利价值评估、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等业务。
3.加强行业服务规范化建设。完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执业规范。制定实施专利代理服务管理国家标准,建立标准推行工作政策引导体系、咨询服务体系、第三方认证体系,促进专利代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提升专利代理服务质量。建立专利代理人专业胜任能力评价体系,研究建立专利代理人职业能力评价和分级制度。鼓励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行业综合实力、服务满意度等评价活动。
4.探索“互联网+”服务新模式。促进专利代理服务和互联网模式的融合,鼓励运用在线网站、微信、APP等手段拓展服务范围,丰富在线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成本,提供更加便利和优质的专业服务。强化互联网服务的数据监测、风险控制和规范管理,研究制定专利代理互联网服务规范。探索适合“互联网+”服务新模式特点的监管方式。鼓励第三方机构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整合专利代理数据资源,为创新主体提供专利代理综合信息服务。
(三)促进协调发展。
1.优化总体布局。围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家战略布局,推动行业区域协调发展。支持西部地区专利代理机构加快发展,服务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提升。鼓励东北地区专利代理机构深入老工业基地,服务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支持中部地区专利代理机构助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发挥东部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鼓励专利代理机构开设办事机构、开展培训、对接帮扶等方式,引导人才资源向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流动,缓解行业资源分布不平衡的矛盾。将专利代理评价指标纳入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强县工程评价体系,进一步在引领型强省提升服务质量,在支撑型强省扩大服务规模,在特色型强省突出服务优势。
2.推进行业集聚发展。围绕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高新区、中外合作产业园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培育优质服务市场,加快专利代理资源集聚发展。引导专利代理行业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制造业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等重点发展产业,为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专利储备提供服务支撑。支持专利代理机构深入服务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助力企业形成知识产权竞争优势。
3.推动不同规模机构协调发展。鼓励大型专利代理机构做大做强,提升全链条综合服务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支持中型专利代理机构做精做专,形成业务专长优势,重点提升服务品质。引导小微型专利代理机构有序发展,强化技术领域特长。鼓励各类型机构优势互补,充分满足创新主体的多元化需求。
(四)提高国际化水平。
1.提高涉外代理服务能力。支持专利代理机构助力企业在海外进行专利布局、许可实施以及诉讼维权,提供全方位、高品质专利法律服务,不断拓展海外业务的广度和深度,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机构。培养一批精通国际规则、能力过硬、擅长涉外业务的国际化人才。及时发布海外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和专家名录,推动形成涉外专利代理服务网络。支持专利代理机构参与企业海外维权援助体系建设。
专栏2 国际化人才培养工程 |
支持行业协会重点遴选一批有能力服务企业走出去的国际型专利代理人,建立国际化服务人才库。建立具有国际水平的多元化师资队伍,依托高等院校等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化服务系列培训,依托企业建立国际化人才实践基地。 |
2.加强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我国专利代理人获得海外专利行业从业资格,吸引海外优秀人才回国从业创业。鼓励专利代理机构在海外设立办事机构。支持行业协会和专利代理机构加强与国外行业组织和机构的合作交流,开展优秀专利代理人定期互派交流项目。支持行业协会和机构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以及多边双边合作机制中的知识产权事务;支持行业协会、机构和个人加入国际或区域性行业组织,鼓励优秀人才在国际组织中任职。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促进高校培养专利实务人才。把握人才职业化成长规律,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高等院校完善学科专业设置,鼓励开设专利实务课程,加大专利实务人才培养力度。创新人才实践模式,鼓励专利代理机构成为高校培养专利实务人才的实践基地,畅通人才培养与使用的渠道。
2.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以提升职业胜任能力为导向,与行业需求紧密结合,完善考前培训、执业培训制度,强化师资力量,丰富师资结构,完善课程体系,提高涉外培训内容比重,创新培训模式,运用互联网等手段提升培训效果。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的业务能力培训。支持机构提升内部培训水平,引导大中型机构面向行业提供培训服务,推动新设机构和小型机构建立内部培训制度。完善执业专利代理人继续教育制度,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等开展学历学位教育,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人才培养精品项目。完善领军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机制,发挥领军人才引领作用。
(六)优化发展环境。
1.完善行业基础建设。完善专利代理行业法律制度,推动完成专利代理条例修订,完成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专利代理惩戒规则等部门规章的修订。制定实施促进行业发展政策措施。建立行业统计调查制度,规范统计指标,做好行业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利用工作,提高行业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时发布行业发展情况,进一步完善专利代理管理和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系统,推进实现与其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间互联互通。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大对行业服务经济科技发展的宣传力度,提升行业的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
2.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专利代理诚信信息采集管理、信用评价等制度,建立健全诚信档案,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将机构信用与各类优惠扶持政策挂钩。充分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加大失信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的曝光力度。完善专利代理执业信息披露制度,充分利用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专利代理机构名单加强社会监督。
3.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完善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增强监管力量,落实监管责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行业监管中的应用,提高监管智慧化、精准化水平。建立与工商、司法、公安、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协同响应和执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挂证、无资质代理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对于违法违规的机构或个人,加大惩处力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管,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区分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其特点的监管方式。强化市场竞争机制、行业自律约束和机构内部控制,完善专利代理职业道德规范,加大教育和惩戒力度,规范执业行为,引导行业公平、合法、有序竞争。
专栏3 事中事后监管工程 |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的专利代理机构,加大检查力度。建立专利代理行业失信“黑名单”制度,实现与工商、税务部门之间监管信息、行业自律信息的互联互通,及时公开专利代理机构和执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等。 |
(七)提升行业协会能力。
1.深化行业协会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行业协会社会化、市场化改革,创新行业协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开展“一业多会”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地方行业协会,鼓励全国行业协会与地方行业协会加强合作交流。加强行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提升行业协会服务水平。加强行业协会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鼓励行业协会参与制定相关立法、政府规划、行业标准和国际规则等事务。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推动行业协会不断完善会员制度,扩大非执业会员范围,吸纳企业等作为团体会员。拓宽投诉渠道,提升投诉处理效率,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纠纷解决机制。深入推广专利代理职业责任保险,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3.扩大行业社会影响。积极倡导建立以“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为核心的行业文化理念。加大行业宣传力度,提升行业整体的社会影响力。支持行业内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在国家建设、公共事务、行业发展等方面建言献策。鼓励支持专利代理援助及公益服务,提升全行业的社会责任感和认可度。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明确责任部门,推动专利代理行业实现快速发展。各地区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或者实施方案,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加大资金支持。
强化财力保障,加大各级财政对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投入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对专利代理人才培养、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专利代理行政执法等编列专项工作经费。
(三)加强考核评估。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的监测和评估工作。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各项目目标的分解落实方案。要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机制,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2017.4印发 知产库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