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植物新品种、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业务
申请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集体商标不是个别企业的商标,而是多个企业或个人组成的某一组织成员共同拥有和使用的商标。集体商标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也不得转让。
申请条件:
1、必须是经依法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必须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
3、必须制定所申请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