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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局:关于废止51号公告和修改《关于受理台胞国际申请的通知》的公告

国知局:关于废止51号公告和修改《关于受理台胞国际申请的通知》的公告

 

 

原标题:关于废止51号公告和修改《关于受理台胞国际申请的通知》的公告(第239号)

 

IPRdaily导读修改后的《关于受理台胞国际申请的通知》全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二三九号

 

 经研究决定,对以下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者修改:

 

一、废止《关于港澳地区专利申请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五十一号)

 

二、修改《关于受理台胞国际申请的通知》(国专发法字[1993] 第307号)

 

(一)将第一至六项中的“中国专利局”修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删除“涉外代理机构”中的“涉外”;

 

(三)将第二项中的“中国专利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修改为“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7年3月22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编辑:IPRdaily.cn LoCo

校对:IPRdaily.cn 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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