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手机地图专利被侵,这家公司把百度、高德都
写在前面:
手机地图市场,激战正酣。
但是,百度地图、搜狗地图、高德地图,这三家手机地图市场的主要“玩家”,会不会被“一锅端”?
日前,一家公司因不服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就其请求认定百度、搜狗、高德构成对其持有的手机地图相关发明专利构成侵权的处理结果不服,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那么,此案将会对手机地图市场产生哪些影响呢?
文/李俊慧(微信公号:lijunhui0507)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又被告了!
日前,因对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就百度、搜狗、高德等三家地图涉嫌专利侵权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北京冠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冠图公司)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其中,因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移动公司)、高德软件有限公司(简称高德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公司)、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搜狗公司)成为该发明专利权系列行政纠纷案的第三人。
而这是近期内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第二次因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被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16年12月7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定苹果iPhone6构成对国产手机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有限公司“手机(100C)(专利号:ZL201430009113.9)”外观设计侵权案,因苹果公司不服而提起诉讼,刚刚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
那么,冠图公司诉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权系列行政纠纷案,将会对手机地图市场产生哪些影响?
起因:因涉嫌手机地图专利侵权,冠图公司将百度、搜狗和高德告了
冠图公司诉称,其系名称为“内嵌于移动终端的手机地图移动终端平台”的第200610087487.7号专利(简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之一(另一专利权人系第三人中国移动公司)。
涉案专利由中国移动公司、冠图公司于2006年6月8日共同申请,并于2008年9月24日获得授权。
该发明涉及一种内嵌于移动终端的手机地图移动终端平台,包括:一地图浏览器;一接口模块,与所述地图浏览器相连接;一地图引擎,与所述接口模块相连接;一本地地图数据库,与所述地图引擎相连接。
通过上述由地图浏览器、接口模块、本地地图数据库和地图引擎构建成的手机地图移动终端平台满足了用户的需求,为移动通信网络用户提供各种图形化的位置信息服务,实现属性数据与地图数据、实时数据与离线数据的有效结合;在移动通信网络环境中建立基于可视化地图的信息服务平台,能够访问和展现不同的业务提供商、不同的业务栏目、不同的属性信息,利用无线通信网络,共同提供位置信息查询,导航,交通信息,实时信息查询等等众多增值位置业务。
简单说,涉案专利提供了一种可用于手机终端的地图服务技术方案包含了“地图浏览器、接口模块、本地地图数据库和地图引擎”等部分。
2016年3月10日,因涉嫌专利侵权纠纷,冠图公司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认定高德地图Android版、百度地图Android版、搜狗地图Android版侵犯了其涉案专利权,并责令停止侵权行为。
2016年11月11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就相关案件相继作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简称被诉决定),驳回了冠图公司的处理请求。
驳回:不服侵权处理决定,冠图公司又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告了
以百度地图涉嫌专利侵权为例,百度公司辩称,百度地图Android版产品是一款本地应用程序,与冠图公司的专利权利要求相比,百度地图的技术方案与冠图公司技术方案完全不同,不具有“地图浏览器、数据处理模块、用于选择网络接入点、建立或断开网络……”等诸多技术特征。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在处理决定中认为,Android手机选择网络接入点、建立或断开网络是通过Android系统中的独立开关进行控制,百度地图Android版不具有选择网络接入点、建立或断开网络的功能,因此,百度地图Android版缺少涉案发明专利权利要求1中有关“一种数据处理模块,用于选择网络接入点、建立或断开网络、传输数据、缓存管理本地数据以及转换数据”的技术特征。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在处理决定中认为,冠图公司提供的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百度地图Android版产品具有上述必要技术特征,据此对冠图公司请求百度地图停止侵权行为的请求不予支持。
冠图公司不服被诉决定,认为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行政处理程序错误,没有对其主张的权利要求中的所有技术特征进行侵权判定,且认定理由和依据违反相关规定。
因此,冠图公司请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做出侵权判定并撤销被诉决定,责令被告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重新做出行政决定。
简单说,百度、搜狗、高德等手机地图产品是否使用了冠图公司的技术方案,落入冠图公司的权利要求范围,是本案审理的关键所在。
而案件的审理结果,不仅将对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是否需要重新作出构成侵权处理决定至关重要,也对手机地图市场的竞争格局影响巨大。
影响:激战正酣的手机地图市场或因专利侵权重新洗牌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2013-2014年中国移动互联网调查研究报告》显示,截至 2014年6月,我国手机地图用户在手机网民中的渗透率达46.9%,在手机地图用户市场份额中,百度地图以63.7的占比遥遥领先,居于首位。高德地图、搜狗地图、谷歌地图则分别以32.4%、14.5%、13.9%排名第二、第三、第四。
而在4G技术的普及下,依托滴滴、优步、神州、易到等各类出行平台,手机地图的用户规模和使用频次大幅提升,成为网民日常出行及旅行中最常使用的应用。
而此前,针对谁是手机地图市场的第一名,百度和高德曾发生过“口水战”。
2016年10月15日,阿里移动事业群总裁兼高德集团总裁俞永福在杭州云栖大会上发表演讲时宣布,高德地图手机客户端的每日活跃数据已经超越百度地图,成为行业内排名第一的手机地图应用。
高德方面援引艾瑞mUserTracker的最新监测数据称,高德地图手机客户端(不包含高德导航、苹果地图)的最新每日活跃设备数约为2983.19万,在地图导航类目中排名第一,“排名次席的百度地图每日活跃设备数据则为2808.87万”。
当时,针对“高德地图手机客户端的活跃设备数在地图导航类目中排名第一”的说法,百度地图称,除了艾瑞,好像其他数据监测机构都不是这么看的。
百度地图援引中国联通最新公布的9月“沃指数”移动APP排行榜,百度地图月活跃用户数为19031万人,高德地图的为12985万人。
百度地图还援引易观国际发布的最新9月移动APP TOP1000排名中,从月活跃人数、环比增幅两个指标看,百度地图分别为9953万人、5.68%,高德地图分别为5603.2万人、-3.02%。
如今,在手机地图市场市场正酣之际,半路却杀出了个“程咬金”,冠图公司诉称百度地图、高德地图、搜狗地图均涉嫌侵犯其专利,大有对手机地图市场“釜底抽薪”之意。
由此可见,如果该案认定百度、搜狗、高德构成专利侵权,势必将给国内手机地图市场带来巨大冲击,并将对手机地图市场竞争格局产生深远影响,因此,该案的最终走向备受关注。
据了解,冠图公司此前曾是中国移动公司LBS(基于位置服务)业务的技术支撑合作伙伴,而也这是涉案专利由双方联合申请的原因所在。
目前,上述三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